历史自有可取之处,却也有可悲之处。 ——题记
“自曹沫至荆轲五人,此其义或成或不成,然其立意较然,不欺其志,名垂后世,岂妄也哉!”太史公在《刺客列传》的末尾为这五人做了简短的评价,而太史公对他们赞扬之意无疑是显而易见的。然而他们的所作所为真的全值得我们学习、赞扬吗?下面先来看看这五位刺客。
首先是曹沫。曹沫为了替鲁庄公收回失地而劫持了齐桓公,以最小的代价换来了国家的最大利益,他也是唯一功成且身退的刺客。曹沫这样的行为和精神无疑是最可取的。
其次,荆轲是最出名的一位刺客,因为他做了一件惊天之举——刺秦。“风萧萧兮易水寒,壮士一去兮不复还”这句话在今天还广为流传。从历史的眼光来看,他是一个白痴,想以一人之力阻碍秦统一的历史进程,也让樊於期、田光、高渐离等人因他而死;但从个人的品德来看,他又是一位有大侠胆识的人,他为了国家利益,战胜胆怯,临危不惧,走上了刺杀秦王这条不归路。荆轲的做法和意识都是有失理性的,但他的这股精神力量是值得我们赞扬的。
为何我把这两个历史时期相差甚远的刺客放在相邻的段落来评议呢?这是因为他们都同样信奉着为国家利益献身的信条,而曹沫不仅保全了国家利益,自己也功成身退,其行为也是更为理智的;荆轲的精神是值得我们学习的,但其螳臂当车想阻碍历史进程的鲁莽行为却是需要批判的。“士为知己者死”这句话同样在《刺客列传》中得到了体现,也成为另外三位刺客的信条。
豫让,为了替被赵襄子“漆其头以为饮器”的智伯报仇,先后两次刺杀赵襄子都不成功,最后仅仅砍了其衣服三下就自刎谢世了。这也可以说是一种愚忠的表现,但也从另一个侧面反映了赵襄子的宽广胸怀:面对刺杀自己的刺客,能够纵虎归山,并答应他的无礼请求,不得不为他的气概所折服。
历史总是惊人的相似。正如严仲子厚待聂政一样,公子光也厚待专诸;亦如聂政深受感动一样,专诸也深感其恩。于是聂政和专诸两人同样地以死相许。两人都有老母在家,因此对刺杀之事犹豫不决,聂政服侍老母享尽天年后才去报恩,但专诸老母却因不想耽误儿子成大事,自缢而亡。他们两人都成功刺杀了目标,又都当场被就地正法。聂政的姐姐聂荣因不愿埋没聂政之名,伏在聂政的尸体上伤心欲绝,最后与聂政共赴黄泉。总有草民在君王家的明争暗斗中献出生命,如此处的专诸之母和聂政之姊,还有信陵君门下的侯赢,太子丹的门客樊於期……权力可以带来显赫与富贵;权力亦可以带去上至弄权者下至平民的生命!
然而,千古*,英雄无觅。专诸为什么没有他用来刺杀吴王僚的八荒名剑——鱼肠有名?是因为后人的冷漠,还是因为他的行为确实没有太多令人推崇的地方?专诸的勇武虽有可叹之处,但其生命的价值何在?就为了权贵的“知遇”?就为了公子们的争夺名利吗?他置自己的生命于何顾?又置自己的亲人于何顾?
豫让是智伯的臣子之一,智伯把他当过知己吗?只是一句“甚尊宠之”而已。而那些公子们得到小道消息,言二人之能力,然后公子光一句“光之身,子之身也”,严仲子顾茅庐送礼,他们是真心如此吗?所谓知己,不过是这些公子们一点点煽情的话语,再加之一点演技,落下几滴不知是不是泪水的东西罢了,如此便能够让这些侠士们毅然赴死。由是观之,刺客们不是为“知己者”死而是为“利己者”死!呜呼,不亦哀乎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