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个为特别而生的女子
《三毛文集》,这是一本几十年前的老书了,并无什么包装,纸质也泛旧泛黄,可是内容却那么纯粹,就像三毛一样。
《三毛文集》大多是对生活的记录和描述,偶有小说和散文,文集中大多是描写沙漠生活的。在这片不毛之地,她在坟场区建造了属于自己的一片天地,被别人称为“一日之间建成的罗马”;她与到家来的婆婆“斗智斗勇”,在最后悟出了爱的真谛;她观看沙漠女人匪夷所思的洗澡方式,乐此不疲;她崇敬保卫家园的沙漠军团,并且不顾虑自身去保护沙伊达……其中我最喜欢三毛建家的那篇文章。那时候,她的丈夫荷西刚刚为了她来到沙漠工作,这只是他们租下的一间小房子,只有一个凉席、一个小桌子和厨房,连床都没有。可是她和荷西什么也不怕,她甚至去了棺材店要了棺材木打桌椅;她用废弃的轮胎加上绒布,变成一个舒适的沙发;粉刷匠要价太贵,她和荷西自己刷油漆……她从来都未抱怨过什么,在一天天充满家居的房子里也一天天充实自己。
平心而论,三毛的语言风格并不是最让人津津乐道的,她没有张爱玲那样的精致华丽;没有冰心那样的朴实隽永;更不是林徽因那样的清新淡雅。可是,她从来只做自己。她是那样一个个性飞扬的女子:她自嘲:“父母从不让兄弟姐妹们和我睡在一起,怕我传染了他们。”她在别人眼中总是异类,她出国混迹在洋鬼子中间并不敢到卑微,她打扮时尚却也刻苦用功,硬是用自己的人格魅力征服了别人。她有殷实的家庭,却执意要去撒哈拉沙漠感受那里的风土人情……可是这样的异类多么难得,她的字里行间都是活力,都充满了对生活的热爱,洋溢着热情的文风,是别人怎么学也学不来的。
读三毛的书是很轻松的,并不需要仔细品味某个地方的深刻含义,可是往往在故事后,却令人回味无穷,发人深省,这就是三毛的魅力,看似轻松诙谐的语调背后,藏着无尽的深意。我喜欢读她的书,可她自己本身就是一本书,是*之书,是怎样也读不完的活力之书。
她是为*而生的女子,她不受拘束,所以她不愿待在*这一片小小的港湾中,她飞去撒哈拉沙漠品尝黄沙吹拂过来的凛冽,感受太阳从漫漫黄沙中跳跃而出的希望。她奔跑在无尽的旷野,她的头发随风飘扬,脸上绽放出最明媚的笑容,感受着绝望与希望交织的幸福,她以为,这才是生活。
是啊,这才是生活,现在很多人灰头土脸地生活在城市,整天忙忙碌碌,过的不过是三点一线的生活,连明天要做的事都能预见到。你抱怨世界,可你又曾从自己身上找过原因?如若三毛不坚持自己的特立独行,和那个时代普通的大家闺秀一样,她还能有那样五彩斑斓的生活吗?每个人都是特别的自己,要活出自己的精彩。
在今天的二十一世纪,个性也越来越被人们注重,特别甚至成了判定一个人的标签。毫无疑问,特别能使你从人群中脱颖而出,这样你获得机会的几率就比别人大得多。就拿乔布斯来说吧,他可是非常特别的人,当别人在想如何让音响音质变得更好的时候,他却在想音响怎么能随身携带;当别人膜拜于微软先进的系统,他却构思出一个属于自己的系统帝国……他总是不同于别人的想法,这种做自己的特别精神让他建立了自己的苹果帝国,旗下产品风靡全球。纵观天下,哪一位杰出人才不是特别的?而他们也没什么好羡慕的,你自己的特别也许就可以羡煞旁人,所以,找出自己的特别才是最重要的,那时,你就能像三毛一样,用自己的特别生活在*的世界
三毛说,如果你给我的和别人的是一样的,那我就不要了;三毛说,我不爱沙漠中极其珍贵的“天堂鸟”,只爱埋在沙漠深处被风化的骆驼骨架……三毛,最终从医院的天台一跃而下,结束了她只有四十年的生命,可那也许是她追求*和特别最好的归宿。
生命,终结,一个为特别而生的女子,却永远活在我心中,活在所有人心中。三毛,原来你一直在这里。